引用自姐妹淘網站

========================原文開始=========================

文/小艷

小時候,幾乎每個女生都夢想自己會有一場華麗的婚禮,穿上美麗的白紗,有個帥氣高大的老公。
長大後,幾乎每個女生還是想穿上夢幻的婚紗,並且那些婚紗有令人嚮往的品牌,然後我們還奢望能夠有一枚斗大的鑽戒,並能遇到真命天子,即使,我們都知道華麗的婚禮很花錢,而女人身邊的男人不若童年想像得那般美好。

甚至,還有些女生,草草結了婚後,仍然沒有辦過什麼華麗的或噴火的婚宴,還離了婚,就像我。是的,我在滿22歲的前一天挺著肚子向失心瘋似地公證了,自以為從此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並且沒多久這個幸福快樂的日子就變成無底洞般的夢魘。只是沒有人喜歡聽別人的夢魘,我也正好不愛講,總而言之,23歲的我離了婚,並再度戀愛了。

話說回來,我永遠記得公證前內心快要蹦出來的惶恐與不安,也永遠記得離了婚後我拿著空白了配偶欄的身份證,在安和路上仰天狂笑又感動到噴淚,逢人自我介紹時就說「我剛離婚」。倒不是因此我就害怕再步入婚姻,也不是我害怕與男人長久的關係,應該是說,婚姻這件事情,對向我這種女人來說,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我不是在乎名分的人,我只管我愛的是誰,而婚姻讓我明白了我可能要面對可怕的婆婆、可怕的老公的龐大家族,以及可怕的「從此不能離婚」的可能。是的,不知道你知不知道,這年頭,離婚並不像分手那樣容易,離婚不是說再見就再見的(當然除非妳夠狠一走了之),因為,妳的老公可能不願意放過妳,或者妳的家人與對方的家人都覺得妳是棄夫棄子的混帳。重要的是,當妳真正明白想要的,或者說真正明白不想要的東西,例如妳想要愛情,但不想要婚姻,妳不想要每年陪著老公回鄉(還是回他爸跟他媽的鄉),妳也不想在過年時做年菜還被嫌,在陌生的親戚面前抱著孩子假裝溫柔賢慧。連抽一根煙都會被人質疑是不是以前「作什麼職業的」……,這種人生倘若在妳22歲時發生,妳大概會開始不解,為什麼從小我們被爸媽捧在手心上,是妹妹與眾手下的女王的妳,會莫名其妙因為自以為步入幸福的婚姻卻成了婚姻的傀儡,還難以申冤。

更何況,我總是不明白:
為什麼女人要嫁人,不能娶男人?


現在的我30歲了,第三個孩子剛滿5個月,我沒再結婚,但我很喜歡現狀:男友的媽媽待我如女兒,我們偶會帶著孩子與之相聚,男友比我更像媽媽,白天會張羅東西給孩子吃,晚上會幫他們刷牙洗臉,而我們一起工作,一起生活,我偶而寫作,我們還可以一起牽手去看電影,一起在伍佰的LIVE尖叫。我們之間的關係,要說是同居,不如說是,我們很自然地因為相愛而在一起,沒有考慮過婚姻的問題,也沒有打算分手,並且一同養育小孩。對我們而言,彼此既是伴侶,也是情人,而我們也單身。

單身,對很多人而言是長夜漫漫的折磨,但,相信我,如果你是平凡的人類,當你有天不再單身後,再一次單身可能是你躺進棺材了。單身的人都羨慕別人有伴,但你不會瞭解單身的重要,對於某些人來說,它代表的不是自由這麼膚淺的概念,而是一種心境上的獨立與自我認知。

就拿我來說吧,有時候跟男友像是老夫老妻,可是我們還是可以偷溜(或正大光明)去約會,有時又一起享受有孩子的樂趣,或為了孩子的雞毛蒜皮小事爭吵。我們有著某程度夫妻般的關係,但又很明白自己的某種單身性。

這麼講吧,我對婚姻和戀愛的態度一致,就是既然戀愛了就要能分手,而我愛你我就只愛你一個,當我不愛你時你也別糾纏我;要是你愛上了別人,好,頂多給你兩拳,我也會還給你追求幸福的自由(不過先變心的都是我)。

至於女孩們夢中的婚戒是名牌幾克拉,我一點不想把那種東西戴在手上(血鑽石啊,各位)。現在的我,食指有枚我稱為「左手的靈魂」之戒,跟一般女生手上戴的不一樣,既不淑女,也不會閃閃發亮,可是,它很有份量。有了它,我手上的黑色指甲油(好吧,有時是深紫色),就好像有了完美的另一半。對,完美的另一半遠比婚姻重要,遇上了,就趁還相愛時用力相愛,不也很好?

經過七年,我覺得這種單身很好,可以帶著自己那沒有鑽石的戒指停泊,做愛的時候那枚戒指在男人的背上會留下相愛的力道;而,相愛的話我可以停一輩子,不愛的話也可以隨時打包就走。

至於小孩,22歲的時候我就深知不能為了自以為是的圓滿而維持一個只有名分的家庭,我愛孩子,男友也愛孩子,在一起時孩子會看見我們吵架,或擁抱,不在一起時,我們也不會少給孩子一點愛。

我左手的戒指沒有鑽石(咳,我知道照片是戴在右手的),手上的指甲油從來沒有粉紅色,而且戒指我還不是戴在罵人的中指而是食指,我有三個孩子,一個男友……,雖然我也羨慕別人有Vera Wang,但老子有錢就能買,又不是非要結婚才能穿。對,我沒結婚,也沒打算結婚。

簡單地說,我的感情生活是不覺得自己有個老公,男人也不覺得有個老婆,但是,我很愛他,他很愛我,我們隨時可能會分手,也可能會就這樣一直白頭—跟擁有婚姻差不多,可是又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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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保費的事件鬧的那麼大的現在
就算每個月要多繳一倍的健保費,我也不會結婚

就如同文章裡所以圈起來的紅字部份
那種恐怖是不論什麼都比不上的
結婚後就一輩子再也不能跟自己親生父母過節
結婚後就是要「嫁到」自己不熟悉的家只能被動的妥協對方家庭的生活方式不能有自己的主張
回娘家看親生父母還要看沒血緣跟沒有養育之恩的公婆的臉色
結婚後清明節連自己親生父母的墓都不能去掃,只能去掃夫家的墓
女人要分擔男人養家的工作但是還是要家事全包帶小孩
男人「工作很累」只需要賺錢打電動就好
如果不幸生了小孩被迫辭去工作就是要一輩子看男人臉色過日子

如果多繳一倍的健保費是可以遠離那些地獄的代價,我覺得很值得

說實在的,如果要我生小孩,我不排斥

但是我只想當好媽媽
我一點都不想當好太太跟好媳婦,我完全沒辦法做到,而且是死都不想做到

就像陳美鳳說的
她不結婚,跟男友的媽媽感情反而更好。為什麼呢?因為只是「女朋友」的話,送一個包包給準婆婆當禮物,對方會開心的直說謝謝;但換成是「媳婦」身份,也許這就是應該和理所當然,人家不一定會感激。

女人..作賤自己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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