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自「誰不該把父母送進安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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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表 自:barbarakern      2007/2/22 上午 10:23:05

我習慣讀一本書時,同時也非常認真地唸序言,不為什麼就只是想知道關於一個書本方寸的不同視野。尤其當這序是由編輯親自書寫的,更引起我好奇他們是如何引薦,甚至對於書的出版以及讀者有任何期望。

  那天翻到兒童繪本《我的奶奶不一樣》一篇名為【外婆,我很想念妳…】的序,這是由大穎文化的總編輯謝淑美所撰寫,大意是對於住家附近高級安養院的門前冷落車馬稀,勾起自己對於外婆的思念,她特別感念外婆在她小時候,耐心地哄了她受到驚嚇的幾乎整整一年。當大小便失控且失智的外婆被四個舅舅送進安養院時,她不僅怨懟沒人去探望外婆,甚至還沒好氣地問質問舅舅:「你們想時候一定也是外婆幫你們把屎把尿的吧?我不知道她那時候有沒有嫌你們臭…」

  謝總編輯感傷了,因為自己無法在外婆想回家時帶她回家,這成了一生永難忘懷的遺憾。於是,她決定作童書,「讓以後的小孩不會再因為要拼事業、把自己最親愛的媽媽送到養老院…努力不讓這樣的價值觀再繼續延續下去…」

  她還提到跟書店通路介紹書時,聽的人都掉下眼淚,「我們高興看到這樣的眼淚。至少我大概可以確定掉淚的人不太可能會把家裡的老人送去安養院。」

  看完這篇感性的自我心境描述,卻理性地責難、要求他人的序文,我不禁掩卷大嘆,或許原作者看到這篇序,會有不一樣的想思吧!

【失智老人該送往何處?】

  我不清楚謝總編輯寫到掉淚的人大概不會把老人送到安養中心,心中是否已經有更好的答案呢?

  按照她整篇序文的邏輯,似乎把老人留在家裡最適當。

  那麼,試問誰來照顧行動不變甚至失智的老人呢?台灣目前的家庭結構型態,雙薪佔了相當大的比例,讓一個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獨留家中,安全嗎?適當嗎?人道嗎?

  如果是單薪家庭,媳婦似乎就理所當然地成為看護者,等於在家庭成員照料之外,還要多擔負長者健康護理的工作,甚至沒有護理經驗的她們,還得從頭學習把屎、把尿、抽痰、拍被、梳洗、餵食…等等工作。

  我有一位在社會福利所當教授的學長,他長年研究台灣女性的家庭工作量,有次他非常感慨地告訴我,台灣女人真得非常命苦,尤其到四、五十歲的生命階段,孩子的養育照顧剛剛要轉型為生活教養,就要面臨擔負耗神、勞力的看護長者的工作,有時還長達十幾、二十年之久,等於是投入的工作量大、時間也無限延長,這是在其他歐美國家所少見的。由此可見,台灣女性的生命艱難,幾乎整部生命史就是一頁家庭成員看護史。


  於是,我質疑將身心不便的長者安置在家中的適當性。

【誰有權質問誰?】

  謝總編輯能夠理直氣壯地質問舅舅,那麼她言下之意,就是舅舅、舅媽們該辭掉工作,專心致力照顧外婆才算得上是孝道,那麼嚴酷的家計誰來擔負呢?職業生涯中斷的未來該如何重返呢?

  我們個人認知的孝道,真的可以套用在每一個人身上嗎?中國人的所謂孝順準則,難道沒有時空轉移的權變嗎?

  那麼我真的很好奇,謝總編輯該如何面臨未來照護公婆的工作?甚至是自己的爹娘,她又該如何處理?

  當我們一味地將他人推落道德困境時,我們是否想過,那樣的分別究竟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優越?還是真正地以人本出發,同理心地考量所有人的立場與艱難,甚至是顧慮個體的生命品質?

  人世間的問題,豈可以複雜兩字得解?!一味敘情地用道德簡化問題,也只是一種變相的規避,不僅無異於所有的當事者,也讓整個社會無法進化。

【童書的目的究竟為了什麼?】

  我不同意謝總編輯的文以載 “道”的作法—單面向的道德教化,若一定要選擇,我毋寧轉換成互動式的“道理”的研討。

  她作童書的目的是希望以後的小孩都不該把親愛的媽媽送到養老院,關於這一點,我個人覺得她也未免太濫情與一廂情願了!自導自演一齣兔死狗烹的哭調,大概也是希望自己百年之後,千萬別像外婆一樣孤零零的。

  孩子的未來海闊天空,家庭與社會型態也必然面臨重大改革,我們豈可以一己的思念,執抝地非得他們該怎麼做呢?

  所謂人類精神與智慧,的確有傳承的必要,但是也需要考慮到時、空的轉變,去善巧地修正細微的作法。

  以台灣社會的孝道而言,難道我們就非得抱殘守缺地將老人留在家裡,才稱得上是孝道?若非得堅持如此,我們就沒有立場去責難許多中下階層的男人,寧願選擇取外籍新娘來當廉價家庭幫傭、老人看護了。他們的非理性作法,不也是為了符合所謂眾口鑠金的傳統孝道?

  為何我們不考量社會型態的轉變,以及家庭結構組成份子的生命階段與計畫,權巧地轉化,讓所有在親情圈繞的人都沒有生命的遺憾呢?

  我那家財萬貫的外公,長年氣喘與行動不便,雖然寄居在舅舅家,但是做生意的他們似乎也沒太大的心力注意他的起居,甚至老人的異味還引來表姊的不悅,童年的我看著他一樓的黑漆漆角落,心中有不人忍、不解,我很懷疑這樣的照護對他最合適。

  國中時,我家斜對面的老奶奶得了老年癡呆症,擁有好幾家戲院的她,也是家財萬貫,子孫當然為堵人口舌,還是把她關在家裡,一樣沒人照料,大部分時間都是呆呆地站在窗邊,流口水、傻笑。有一次她走失了,好幾天都沒找到,半年後在重劃區的荒煙蔓草間找到屍骨。

  我真的懷疑,把老人關在家裡就算盡了到嗎?還是僅僅為了怕被別人說不孝,甚至就是為了爭奪家產而綁架父母親?

  我只是疑問著,我沒有答案,但願意用一輩子的生命去思索,正因為難為,所以為難。人性的可貴,是即使在人情的為難處,都能願意突破個人的我執,試著從每一個人的角度著想,不企求完美,或者得到最多數人的贊同,而是盡量做到無我的開闊,讓每一個在生命事件交集的個體,都有體悟存在意義的可能。

【愛不是契約式的義務】

  這篇序文最後這樣寫著:「你被父母照顧著長大,終有一天,你也必須同樣照顧你的父母。然後,有一天,受你照顧的孩子再照顧你…而,這照顧,不是只要吃吃睡睡就好。還要有希望、有關懷、有愛。」

  我並不同意這樣的說法。愛的傳承,並非因為我曾經付出,就非得要對方來日的回饋,我反而相信,真正的愛是一份開闊、成全與相信。

  我願意學習用愛再次了解對我行使暴力的父母,並且以希望面對新且柔軟的親子互動,因為我相信,愛,是沒有理由的。這樣的愛,不是緣由他們曾經照顧我的償還,更不是道德規範的必然,我只是自心生起一份愛。

  對於我的孩子,我自己所謂的付出,其實在當下,從他們的眼神裡,我已經得到最豐厚的回饋,我何必寄望未來終老的看護呢?況且,親子之間是沒有施受的名相二元對立,孩子的成長過程裡,已經讓我回春曾經,許多鬱結、不解的,都在陪伴的過程裡一起梳理,試問,父母難道沒有收穫嗎?那心靈的汁液難道還不夠甜美地讓我們忘掉老朽的恐懼嗎?

  我已經我學習不預設孩子該怎樣來照顧我,或者從小對他們進行道德譴責式的洗腦—把我丟進養老院就是大逆不道!我相信,孩子與我曾有的心有靈犀,已然最美,我也願意用感恩成全他們的生命規劃,因為我不想看見放飛的孩子,為我而墮入抉擇的兩難,當然,更不要自己的淚滴,浸濕、加重他們迎風的翅膀。

  我相信,孩子永遠是我心裡底蘊的溫暖,對他們的眷戀,我只能隨著自己身形的老朽,而埋入成全的暖泥裡。我寧願選擇獨居安養院,慢慢以風燭殘年來等待,若能來探望,感恩;若不能,曾有的寧馨依然是最美的想念。

  愛,從來是沒有恐懼的。不是因為我曾經如何待你,就揪著心要對方比照辦理。

  誰不該把父母送進安養院?

  這個答案是無解的。或許每個人都該從自己的內在行溯,生命是生住異滅,可貴的是,我們都能再每一個生命階段裡流轉,扮演不同的角色。最重要的不是我們能要到什麼,而是我們究竟在這些角色易位裡,獲得了哪種轉變生命的位能?以及懂得之後的慈悲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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