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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 「第294期女性電子報—新聞前線

                                                   男人無法容忍老婆回娘家?

網氏電子報

追求性別平等社會,先從破除「嫁」、「娶」觀念開始。

  最近台灣婦女網路論壇「婚姻與家庭」版熱絡討論著「回娘家的老婆」話題,緣自會員withch從yahoo 知識中的一個討論「『常』回娘家的老婆」,一名丈夫認為,老婆一週回娘家兩次,太頻繁了,而心生不滿,他主張,兩週回娘家一次算是適當。

  withch在論壇提問,一週回娘家一二次,算很「常」嗎?是不是「嫁」出去的女兒就不該回娘家了?結婚儀式中的「拜別父母」,意思是該跟父母「訣別」嗎?傳統婚禮儀式,到底帶給我們什麼樣的影響?

  性別不對等往往是從社會文化建構而來,而社會文化所展現出來的規範即是「傳統」。會員AXN感觸頗深的說,結了婚的人都知道,所謂的「傳統」,大多數是來規範女人的,沈重到,以致於女人漸漸地沒了自己的聲音和想法,「我也是『深刻體會』後才知道,原來,像發問者的那樣的男人是存在的」。

  接著,AXN想到女人的處境忍不住說:「講白了就是女人嫁到我家來,就是我的『東西』,要怎樣要我同意才行,但我怕人家說我沙豬,於是PO上網向大家控訴這女人太誇張,不是個『傳統懂進退』的媳婦,希望大家一起撻伐,以證明我是對的,那個不懂得做好女人本分的太太是錯的!」

  AXN說出部分男人的觀點,會員su400也回應說:「身為男人,我必須說,若有必要,常回娘家就不止是應該,甚至是責任。同樣的,若有必要,多待在夫家也沒有錯,並且同樣也是責任。」針對回娘家這件事,su400提出「若有必要」與「責任」兩項條件,同時引起了男女會員們的激辯。

  su400認為,基於夫妻平等的觀點上,不論是對婆家或娘家的責任,都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負擔,AXN 和彤則針對回娘家或回婆家這件事,夫妻間究竟由誰來決定「必要性」而提出挑戰。我們了解,通常是丈夫主觀認定自己擁有這決定權,才會對老婆回娘家這件事產生抱怨,因為「嫁雞隨雞」的文化風俗,讓我們的社會較少產生「老公常回婆家」的疑惑。

  過去我國民法親屬編規定,妻子以丈夫的住所為居所,後來,這條法令缺乏平等原則而遭刪除,可是,傳統婚禮儀式仍保留了「嫁」與「娶」的習俗,例如,潑水、丟扇子、聘金等等。結了婚,做妻子搬到夫家仍被視為理所當然,一方面,小夫妻無力負擔房貸,反正房間空著也是空著,小夫妻住剛好;另一方面,也在嫁娶觀念仍未破除,男人社會化過程,事業、妻子、孩子……是他的一生成就來源,娶了老婆就是屬於「他的」,部分男人嘴巴說說要溝通、要平等,免不了還是以男人中心思考為出發。

  德國知名社會學家Ulrich Bech & Elisabeth Beck-Gernsheim 在《愛情的正常性混亂》一書引用另兩位德國學者麥茲‧果克(Sigrid Metz-Gockel)和穆勒(Ursula Muller)的研究指出,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觀念,始終沒有什麼改變,「父親們不煮飯、不洗衣服、不掃地,他們認為自己對於養家和育兒的經濟貢獻已經夠了」。因此,大部分男人基於「性別平等」,接受家庭主夫的角色,但多認為那是適用在其他男人的事,與他們無關!Bech和Gernsheim批判說,這種表面上具有彈性,骨子裡卻仍抱持著男外女內的老舊性別角色態度不放,十分狡猾。

  德國社會如此,台灣呢?面對性別平權的腳步緩慢進程,尋求性別平等需要各方不斷溝通、對話,我們認為已是普遍的共識,在破除嫁娶觀念之外,在「老婆回娘家」議題上,若妳/你想對論壇會員們提出想法,歡迎至「台灣婦女網路論壇」,與大家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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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現在台灣男人還是一樣阿..
人家生女兒的父母花了那麼心血養了一個女兒
男人只因為多了那一根所以就自以為比岳父母偉大,老婆回家看自己父母也要他批准核可

說到奇摩裡面的回應更有趣
有位女網友說
「我是女生,我覺得既然要和夫家共組一個家
庭應該是以夫為重,雖然娘家也很重要,但是畢竟結婚
了,心應該是要在夫家才是。除非娘家是有什麼狀況。
如果沒有特珠的狀況一直跑回家,我覺得你們的婚姻遲早
會出問題,請你和老婆好好溝通,如果真的沒有辦法溝通
那我想你自己應該知道怎麼做了!」

真是被洗腦的徹底
什麼叫做「除非娘家是有什麼狀況」
沒聽過「子欲養而親不待」嗎?
真的要等到父母生病了、走了,這位偉大的「以夫家為重」的女兒才要回去嗎?

男人結婚後可以光明正大跟自己父母住,女兒就是不行
回娘家還要老公跟公婆批准核可
真的是很可悲
就像這篇文章說的,女兒結婚後回娘家常常被拿出來當放大鏡檢視
但是當兒子的常回自己家卻從不會受到任何責難!
「我要回家看爸媽」是個在普通也不過的事情,從任何人口中講出來大家都會覺得很正常
但是如此正常的事,在女人結婚後卻變成一個要抗爭要爭吵才能做到的事
看回家父母居然變成一個十惡不赦而且還要「不能太常做」的事情
真搞不懂為什麼台灣女人還敢結婚?

還記得在ptt看到一篇戰文
小姑罵大嫂不照顧婆婆
但是板友問她為什麼不自己去問候媽媽
她又一堆理由說住太遠..工作忙..
有位板友就說了一段話
中國的傳統真得是很奇怪,怪不得老一輩會重男輕女。
因為如果依照傳統,女人結婚之後,首要負起照顧責任的對象,
會從自己的爸媽轉移到別人的爸媽。
而自己的爸媽卻是要靠別人的爸媽所生的女兒來照顧。


唉!這真得是一個很糟的傳統。
也怪不得以前大家都想生兒子,
因為可以把人家的女兒拖來照顧自己,
而養大的女兒,花了自己一堆錢,最後長大後
卻是要去孝順別人爸媽。(果然是賠錢貨.....)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不論衛生署怎麼罰怎麼抓,男女出生比永遠都是偏斜
而且包生男診所跟去墮掉女嬰的人永遠絡繹不絕的原因

看過很多網路討論,我知道很多跟我年紀相仿的女人依然被傳統洗腦得很嚴重
指責大嫂不照顧媽媽,但是她自己本身卻吝於花費心力關心自己的親生父母
覺得應該要花時間在公婆身上
也很多以夫家為重的女人到了自己親生父母走了
才驚覺自己為夫家忙了半天,卻到親生父母走了都還沒有親手孝順過,才在那邊懊悔

還記得在那篇ptt文章下有位已婚板友說自己以前小時候也常被罵是賠錢貨
讓我想到我媽說我出生時我爸跟我奶奶一看是女的就走了

從此我發毒誓我絕不成為賠錢貨,不然我真的死無全屍天打雷劈!!!!!
我絕對不要當那個要到父母快死了才能回家的人!!!
絕不讓我媽受到的侮辱變成應該的!

不成為賠錢貨的唯一方法,就是不結婚


只要結婚了,就拿最基本的過節,除夕中秋端午,都要以男人的家為主
到進棺材為止都再也不能跟自己親生父母過節
將來長輩年老了我這輩的女人又有幾個真的能將照護自己父母的順位放在公婆前的?
老一輩的還在,觀念又不可能改變,光夫家親戚間的阻力就夠嗆了
更別說看新聞挖挖哇也看到很多結婚後的女人就算自己有賺錢,也不被允許拿回娘家

這就是..21世紀的台灣..
我想到了我50歲的時候,這情況也不會差多少..

唉..每次看到這種文章就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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